1870年代,一位中国妇女展示她的脚(缠足)。

Foot binding
缠足约起源于北宋,又称裹小脚、缚跤(闽南)、扎脚(广东),是中国的一种习俗,用于改变年幼女孩的脚的形状和大小。被缠足改变过的脚被称为"金莲",要求脚要小至三寸,出现了“三寸金莲”,为这种脚制作的鞋子被称为"弓鞋"。在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缠足被视为身份的象征和女性美的标志。然而,缠足是一种痛苦的做法,限制了女性的行动能力,并导致终身残疾。

缠足的普及和实践随时间、地区和社会阶层的不同而变化。这一做法可能起源于10世纪中国的五代十国时期的宫廷舞蹈演员之间,逐渐在宋朝时期流行起来。缠足最终在清朝(1636年-1912年)时传播到较低社会阶层。满洲皇帝在17世纪试图禁止这一做法,但失败了。在一些地区,缠足提高了女性的婚姻前景。据估计,到19世纪时,中国所有女性中有40-50%可能有缠足的情况,而上层汉族女性几乎100%都缠足。

在19世纪末,基督教传教士和中国改革者开始挑战这一做法。直到20世纪初,随着反对缠足的运动的努力,这一做法才开始逐渐消失。此外,上层和城市女性比贫困的农村女性更早地放弃了缠足的做法。截至2007年,只有少数几位曾经缠足过的中国老年女性仍然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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