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生于伦敦,是著名功利主义哲学家詹姆斯·密尔(1773-1836)的长子。密尔是英国效益主义、自由主义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英国国会议员。其哲学著作闻名于世,研究范围包括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学、伦理学、逻辑学等,其著作《论自由》是古典自由主义集大成之作,而在19世纪古典自由主义学派影响巨大。

密尔是边沁后效益主义者之一。在政治上,密尔继承其父詹姆斯·密尔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工作,又在晚年代表英国自由党胜出英国国会下议院选举,成为下议院议员。他是继亨利·亨特,第二位透过在英国国会提出议案要求给予女人选举权。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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