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德语:Maximilian Karl Emil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是德国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虽然韦伯本人并不用社会学家这一头衔来定义自己,但他与卡尔·马克思和埃米尔·杜尔凯姆一起被公认为现代西方社会学的奠基人。
比起推崇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和追求实证主义的杜尔凯姆,韦伯更强调主观意志在社会科学中所起的作用。他认为社会研究需要以主观构建的理想类型为框架,并可以以人们的主观信念为主题。韦伯因此就宗教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两大命题。这在其知名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体现得十分明显。第一,韦伯描述了新教中的禁欲思想对现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推动作用,并且提出宗教的影响是造成东西方文化差距的重要原因。第二,韦伯认为随着现代化的加深,西方社会在朝着世俗化、理性化的方向发展。
韦伯是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他将社会组织中的权威分成三类:法理型权威、传统型权威和魅力型权威。韦伯认为在现代化与理性化的进程之中,传统型权威正逐步让步于法理型权威。他还将国家政体定义为一个“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的社会实体。这个定义对西方现代政治学的发展影响极大。
韦伯认为法治对资本主义发展具有重要性:
法治的制度化:韦伯认为,法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法治确保了社会中的规则和法律是明确的、可预测的,并且适用于每个人。这种制度化的法治环境为资本主义提供了稳定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增长。
合同与契约:韦伯指出,资本主义的核心特征之一是市场经济和契约制度。法治在契约履行和合同执行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契约的强制执行和争端解决,从而鼓励了商业交易和投资。
私有财产权:法治在保护私有财产权方面也至关重要。韦伯认为,私有财产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石之一。法治确保了私有财产的合法性,保护了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权益,从而激励了投资和资本积累。
法治与社会信任:韦伯认为,法治有助于建立社会信任和稳定。在法治体制下,人们更有信心与他人交往和合作,因为他们相信法律将维护他们的权益并解决争端。这有助于促进商业交往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