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芳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客语白话字:Làn-fông Khiung-fò-koet)是一个由中国移民创立的“公司制”联邦国家。1776年,由广东嘉应(今广东梅州)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创建。
兰芳共和国建立时,第一任总制是陈兰伯,第二任总制是罗芳伯,因此也被称为“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或“芳伯共和国”。
历史
在18世纪,西婆罗洲的苏丹国从中国引进了大量华人劳工来开采金矿和锡矿。由于荷兰殖民者的干扰,当地的华人社团从广东招募了团练来南洋担任保镳或佣兵的角色,逐渐形成了类似“公司”的组织。其中以客家人为主的社团因其习武风气盛行、团结且严格纪律而备受欢迎,其中势力最大的就是兰芳公司。
随着荷兰势力扩张到现代印度尼西亚地区,罗芳伯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了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旨在保护华人移民免受荷兰人的压迫。罗芳伯被选为第一任大总长。他意识到荷兰人仍然顾忌清朝的实力,因此在国家成立初期就向清朝宣称效忠,并派遣使者前往北京朝贡。然而,出于对清政府可能不满的担忧,罗芳伯决定在向清朝效忠时仍然使用“兰芳公司”的名称,而非“兰芳大统制共和国”。
芳伯共和国直到1884年被荷兰占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