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也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思想家之一,他对于法学、系统思维、思想史、认知科学领域也有相当重要的贡献。哈耶克是自由市场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之一。他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于1944年出版,强烈批评了计划经济和中央集权主义,主张市场经济和个体自由。这本书对西方国家的政策和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的经典之一。
哈耶克的经济理论强调了市场的自由放任和竞争。他认为,市场的自律和分散决策是经济繁荣的关键。他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主张市场能够有效地分配资源,并通过竞争创造创新和繁荣。
哈耶克的思想强调了个体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原则。他主张个体应该拥有最大的自由来追求自己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同时反对集中权力和国家干预。
《通往奴役之路》
经济学家瓦特·布拉克称《通往奴役之路》是一本“对中央计划的宣战书”,尽管此书仍对于完全的自由市场和自由放任持有保留态度。哈耶克在书中主张社会主义一定会有一个中央的经济计划,而这种计划经济最终将会导致极权主义,因为被赋予了强大经济控制权力的政府也必然会拥有控制个人社会生活的权力。哈耶克主张在一个自由社会下,政府可以扮演适当的协调角色,进行一定限度的政策干预,例如工时限制、以及替市场建立公开的资讯平台。然而,当政府的中央计划开始延伸到一些人们无法有一致看法的领域,例如“要生产多少面包”或“要生产什么风格的服饰”时,冲突便不可避免。随着政府计划的越来越多,经济也越来越混乱,最后结果便会导致独裁和极权政府(奴役)的产生。
#名人 克里斯蒂·安·赫夫纳(Christie Ann Hefner)
美国女商人。她于1988年至2009年担任花花公子企业(Playboy Enterprises)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是《花花公子》杂志创始人休·赫夫纳(Hugh Hefner)的女儿。
《论自由》(英语:On Liberty, #人物 严复(曾复旦大学校长)译《群己权界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出版于1859年的一本功利自由主义哲学著作。密尔在书中将一个以功利主义为原则的伦理学体系推广到社会和国家层面上,并考查了界定权威和自由之间关系的标准。他基于同样的功利主义“最大幸福原则”,强调了个体作为达成伦理学终究目标最高善重要性。密尔还警告说,即便是民主最理想的状态得以实现,也可能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论自由》(On Liberty)中详细阐述了对言论自由和个人自由的捍卫。以下是该书的主要观点和要点:
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密尔认为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中的基本原则。他主张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其观点和意见,无论这些观点是否受到社会主流观念的认可。言论自由不仅有助于真理的发现,还有助于防止社会陷入思想的僵化和压制。
有害言论和无害言论的区分:密尔提出了有害言论和无害言论的区分。他认为,只有在言论可能导致实际伤害或危害他人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其加以限制。无害的或仅仅是不同意见的言论应该受到保护。
多样性和个性发展:密尔强调,言论自由有助于多样性和个性发展。在开放的社会中,个体有更多机会接触不同观点,从而更好地发展其思维和理性。言论自由有助于社会进步和创新。
政府的限制:尽管密尔捍卫了言论自由,但他也承认,政府可以在某些情况下限制自由,例如,当言论明显威胁到他人的生命或引发骚乱时。但这些限制应该是有限的,必须符合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个人自由的原则:密尔的言论自由观点与他对个人自由的更广泛支持相一致。他认为,个体在不妨碍他人自由的情况下应该能够自由地追求其自身的幸福和利益,而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保护这种自由。On Liberty
密尔是边沁后效益主义者之一。在政治上,密尔继承其父詹姆斯·密尔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工作,又在晚年代表英国自由党胜出英国国会下议院选举,成为下议院议员。他是继亨利·亨特,第二位透过在英国国会提出议案要求给予女人选举权。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论自由》的第二章专门探讨了言论自由问题,标题就叫《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这部分论述对报刊自由主义影响最大。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Myles Dworkin)是一位美国法律哲学家、法学家,以及美国宪法法律领域的学者。他曾担任纽约大学的法律与哲学教授,并在伦敦大学学院担任法理学教授。在他去世时,他是法学界的重要人物。他之前曾在耶鲁法学院和牛津大学教授,接替了哲学家H.L.A.哈特的法理学教授职位。作为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领域的重要贡献者,迪沃金因其"具有全球影响的开创性学术工作"而于2007年获得了霍尔贝格国际人文学奖。根据《法学研究杂志》的一项调查,迪沃金是二十世纪最多被引用的美国法学学者之一。在他去世后,哈佛法学家卡斯·桑斯坦说,迪沃金是"过去100年来最重要的法律哲学家之一。他很可能是排名首位的人。"
他在他的著作《法的帝国》中提出的法治作为完整性的理论,其中法官根据一致的道德原则,尤其是公正和公平,解释法律的理念,是关于法律性质的最有影响力的当代理论之一。迪沃金主张对美国宪法进行"道德阅读",以及对法律和道德采取一种解释主义的方法。他经常在《纽约书评》上就当代政治和法律问题发表评论,尤其是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问题。